澜沧县南岭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李钰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

来源:澜沧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4/29 10:00:00

日前,经澜沧县委批准,澜沧县纪委监委对澜沧县南岭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李钰锋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进行查处。

经查,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间,李钰锋作为时任南岭乡谦哲村第一指挥长在组织实施南岭乡谦哲村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及功能配套房补短板项目过程中,在未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情况下同意支付项目资金593963元,导致施工方虚报项目资金324862.65元,直至2020年7月,县纪委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南岭乡人民政府才进行整改。2020年9月,多支付的项目资金已全部追回。李钰锋作为时任分管项目工作的副乡长、村级第一指挥长,思想重视不够,工作失职失责,对项目监管不到位,项目资金管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2021年4月1日,李钰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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