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对综合监督单位作风建设提出要求

来源: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2/05/07 18:10:00

近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的综合监督单位相继召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相关会议,并结合2021年下半年市直部门开展的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和近期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就下一步作风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要继续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要始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不敢腐”是后墙,决不能松动,否则“不能腐、不想腐”就会大打折扣。

要从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起。领导班子要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在一起。每个科室、每个岗位要认真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对可能发展演变成违纪违法的问题,要保持高度敏锐性和鉴别力,防止温水煮青蛙,在不知不觉中违纪违法。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认真分析本单位的作风建设情况,对照上级要求,深入查找哪些要求没有落实到位、哪些问题较为突出,有针对性制定整治措施。单位每年要形成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

要在监督执纪上体现严的要求。各单位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综合运用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对十九大以来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不正之风的人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要继续以制度之治促常治长效。“不能腐”强调的是约束,要求我们要针对巡察、审计、专项督查等反馈问题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治理,并执行到位。要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缺失的填补空白,模糊的界定清晰,衔接不畅的协同修订,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要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还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强化制度执行、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防止制度变成“稻草人”。

要继续坚持治树并举。“不想腐”强调的是自觉,要推动广大领导干部在内心深处清除错误思想根源,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外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要推动、鼓励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带头弘扬新风正气,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带头抵制歪风邪气,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

要执行好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要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形成转作风下基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深化市直部门纪律作风专项整顿行动和“惜岗位,转作风,争先进”专项行动成果,推进思想观念、领导方式、组织方法、工作作风变革,让“苦干实干、狠抓落实,攻坚克难、善作善成”成为行动自觉。(曹建辉  || 责任编辑 茹婷婷)


扫码关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