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纪委关于1起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的通报

来源:宁洱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1/04 13:48:00

近日,宁洱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工作失职失责问题,具体如下:

东洱河沿线污水排放问题。2020年3月31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区东、西洱河截污不彻底及部分河流水质不达标等情况的预警函》指出:东洱河3个雨污混合排水口(水湾公园排口、南亚停车场往下20米排口和囍来银大酒店对面排口)截污不彻底,东洱河地表水水质监测点地表水质劣Ⅴ类标准;2020年7月15日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2020年下半年地表水质常规监测指出:东洱河地表水质达到劣Ⅴ类标准; 2020年11月12日县纪委督查组到东洱河水库脚至南盛景园段督查,发现13个污水口存在直排、渗透、管网破损溢污流入东洱河。杨金波作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对东洱河污水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失职失责,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2月,杨金波同志受到通报问责。

以上问题反映出有的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分析研判不够、处置不及时,监督管理不到位,履职尽责“不走心”。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对照以上问题,把自己摆进去,坚持有错必纠,确保履职尽责“走形走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跟进监督,创新监督,做深做实日常监督,以监督传递压力,以压力推动落实,紧紧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盯住“关键少数”,查找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偏差和突出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搞变通、打折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严肃追责问责,督促切实解决问题、整改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扫码关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