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江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3/16 08:54:00

江城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了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分别是:

1.江城县勐烈镇牛洛河小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朱首违规接受服务对象请吃等问题。2017年,朱首在担任江城县牛洛河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期间,在采购过程中违反采购程序,在维修多媒体设备过程中违反财经纪律致实际支出与发票内容不一致,同时在采购过程中违规接受服务对象请吃。2020年11月23日,朱首受到通报问责处理。

2.江城县嘉禾乡南旺村原党总支书记陶恒贵、村民委员会主任张平德、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罗春全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用的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时任南旺村党总支书记陶恒贵、村民委员会主任张平德、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罗春全以脱贫攻坚工作辛苦、村干部待遇低、村委会没有安装座机电话但平时工作需要经常打电话等为由,口头相约决定,用南旺村委会集体公用经费报销个人电话费。三年间,每人报销个人电话费用2600元,三人共计报销个人电话费用7800元。2020年9月10日,陶恒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平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春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江城县勐烈镇西城社区党总支委员会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6年乡镇人大换届工作开展期间,西城社区班子讨论决定对7名人大换届工作队员每人补助100元电话费用;2017年脱贫攻坚精准识别工作开展期间,西城社区班子讨论决定对9名精准识别工作队员每人补助200元;2016年至2017年期间,共计违规累计发放2500元。2021年2月10日,西城社区党总支受到通报问责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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