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滞留群众清退资金5年 多名干部受处分

来源:景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13 09:29:54     作者:石秉娟

“清退资金汇入民乐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刘昌宏将清退工作安排给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出纳谢庆华落实,谢庆华未认真落实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也未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致使该笔资金一直未向群众清退,在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滞留5年之久。”景谷县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主任介绍道。

经查,2006年根据农村电网改造的相关政策及要求,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普洱供电局安排村电工收取每户200元农村电网改造费用,其中,景谷县民乐镇涉及8个村1247户249400元,2009年农村电网改造政策调整,要求将资金返还农户。根据安排,2015年7月28日,云南电网有限公司普洱供电局将资金汇入景谷县民乐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由中心负责将资金清退给农户,截至2020年6月29日该资金未退还农户。

今年10月,民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刘昌宏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出纳谢庆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民乐镇人民政府和分管副镇长分别受到通报和诫勉问责;民乐镇党委、纪委受到提醒谈话;滞留资金全部清退完成。

【执纪者说】

滞留群众清退资金5年之久,暴露出个别部门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工作纪律意识和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漠视群众利益,在工作中存在敷衍了事、流于形式、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初心使命,大力转变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履职尽责,务实重干,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

扫码关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