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违规收取的1元动物防疫费

来源:江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1/13 15:34:00

“老百姓的钱,1元也不能多收!”日前,江城县嘉禾乡9名防疫人员违规收取的6789元动物防疫费用退缴至该县纪委监委廉政专户。

不久前,江城县纪委监委围绕脱贫攻坚以来实施的扶贫领域项目资金、村集体经济项目效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方面,组建监督检查组下沉到嘉禾乡走访,对全乡10个村进行“地毯式”监督扫描。

“老乡,你们家养了多少头生猪?乡上有没有提供相应的养殖技术服务?”

“我家今年养了8头,平时养殖就难在疾病防疫这块,村上的防疫员定时过来给家里的生猪打疫苗倒是解决了这一困难。”

“在打生猪防疫疫苗时村上的防疫员是否收取相关费用?”

“收取过的,一般是按打一针收取1元钱。”

在嘉禾乡巴嘎村走访时,一次日常的普通询问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防疫员收取的费用数额虽少,但其行为侵害了群众的利益,必须重视!”群众利益无小事,督查组组长召集大家紧急召开会议分析疑点,商讨查证办法,并决定深挖到底,一探究竟。

带着疑问,组长安排我们分头行动,一组到其他村继续核实是否存在同样的问题,另一组到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直接找相关负责人核实情况。

“村级防疫人员是怎么聘请和管理的?如何具体开展防疫工作的?”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我们找到主任杨某某询问道。

“我们中心每年同聘请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防疫责任状》,春秋防疫两季组织他们集中培训开会,领取疫苗后由各村动物防疫员自行到村里开展工作,然后我们会到村里随机抽查。”

“那么村级动物防疫员是否会向老百姓收取费用呢?”

“呃……据我们掌握的情况,这个收费问题应该是个别存在的。”面对组长的直接发问,杨某某支支吾吾地回答。

“根据2016年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要求,对国家确定的强制免疫病种,疫苗补助由财政负担。况且,我们县对所聘请的防疫员每人每年补助2400元;年底市级补助2400元;每年开展‘春防’和‘秋防’工作时补助1000元;每名防疫员每年领取的补助就是5800元,再收取防疫费用是否合规?”组长追问道。

“都怪我对政策文件学习不够,明知防疫员在私自向群众收取防疫费用,却没有果断处理,未加以制止……”与此同时,另一组走访了其余几个村,在寻访群众后都发现存在动物防疫员违规向群众收取防疫费用的问题。

随着案件的调查深入,案情逐渐浮出水面。经调查,2019年至2022年间,嘉禾乡9名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在开展动物春防秋防防疫工作过程中,违规向群众收取防疫费用,共计6789元。

最终,9名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全额清退了违规收取的6789元防疫费用,嘉禾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杨某某因不正确履职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嘉禾乡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乡长李某某因工作监管不到位受到诫勉问责。(沈雷 李俊秀 || 责任编辑 廖翌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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