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第三期)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3/06 10:27:29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普洱市纪委市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12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段荣清,中共预备党员,普洱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2021年2月27日21:35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2.孙超俊,中共党员,宁洱县住建局一级科员,2021年2月28日16:37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3.鲁文鸿,中共党员,墨江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2021年2月27日15:53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4.杨界平,中共党员,墨江县那哈乡珠街村委会益的小组村民,2021年2月25日14:56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5.宋永昌,中共党员,普洱市景东县大朝山东镇文玉村委会宋家小组村民,2021年2月26日21:39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6.普云贵,中共党员,景东县锦屏镇前所村委会果园小组村民,2021年2月25日19:56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7.余新念,中共党员,景东县县小教师,2021年2月28日22:09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8.李有华,中共党员,景谷县威远镇课里村委会那满小组村民,2021年2月23日21:49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9.陈涛,中共党员,江城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2021年2月26日21:22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10.李凤琴,江城县人民医院护师,2021年2月26日22:25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11.朱兴荣,澜沧县自然资源管理局上允自然资源管理所高级工,2021年2月25日21:41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12.张国芳,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师,2021年2月28日19:42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作风建设无小事。党员、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安机关查处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培育党员、公职人员的良好作风。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普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普洱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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