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届普洱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全面展开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04 21:23:16

近日,市委8个巡察组已完成对11家市直单位(部门)、3个县、9个县直部门的巡察进驻动员工作,四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根据普洱市委统一部署,四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安排7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数字经济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普洱广播电视台等6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5家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宁洱县公安局、墨江县公安局、景东县公安局、镇沅县公安局、江城县公安局、澜沧县公安局、孟连县公安局、西盟县公安局开展提级巡察,对景谷县公安局开展延伸巡察;安排1个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组对景谷县、江城县和澜沧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

根据安排,7个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时间总体为75天左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组在被巡察地区工作时间为25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巡察组进驻巡察期间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8:00。

依据规定,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毁林种植破坏森林资源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联系方式如下:

四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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