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70万元集体资金追回来了

来源:十二届澜沧县委第十轮巡察第六巡察组     发布时间:2021/04/11 08:47:24     作者:罗露霖

“十分感谢巡察组,要不是你们来了,都不知道这70万元要啥时候才能追回来。”澜沧县委第六巡察组对该县东回镇相关村(社区)巡察反馈意见时,参加会议的龙泉湖社区五组小组长激动地和巡察组组长董庆说道。

事情得从2020年10月说起,县委第六巡察组在对东回镇相关村(社区)进驻巡察期间查阅村级委托代理账目时发现,东回镇原改新村利白妥小组(现为龙泉湖社区五组)有一笔50万元的小组集体资金借出多年未收回。面对这高额的借款数,巡察组迅速召开组务会讨论,决定先到小组了解情况。

当天晚上,巡察组来到龙泉湖社区五组,与利白妥小组干部进行了交谈,发现借款一事并不简单。原来,在2013年6月,利白妥小组将小组集体资金50万元以小组村民一事一议的方式决议后有偿借给社会人士杨某某,到期后杨某某因生意经营不善未能如期还款,便通过将自己的林地抵押给小组的方式协议缓期偿还,缓期偿还到期后利白妥小组干部多次催收,但杨某某仅支付了借期内的5万元利息,其余的钱一直未偿还,导致涉及损失的小组集体资金本息累计高达70万余元。

“对了,你们知道吗,杨某某因涉及其他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巡察组小李向利白妥干部告知道。

组长急红了眼:“怪不得追了这么多年,一直没能把钱追回来,原来是‘老赖’,她的林地还抵押在我们小组,实在不行,我们就发动村民去砍她的树卖掉,把钱还给小组。”

面对小组干部的激进发言,巡察组连忙安抚好干部情绪并做好解释工作。随后,巡察组迅速联系镇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协调处置,要求杨某某尽快归还小组集体资金,并明确地说:“这件事情不仅关系到小组集体经济的流失,更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你们一定要亲自抓,及时办,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小组干部对资金的监管使用,避免日后再发生此类情况。”

问题反馈之后,东回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了整改措施,多次主动与杨某某对接联系。2020年12月,在巡察组向镇党委反馈巡察意见的前夕,龙泉湖社区五组收到了杨某某的还款70万元整,多年的借款终于追回来了。

县委第六巡察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让群众身边的“小事”有人管、能管好。同时,东回镇党委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的真实写照,也是全县上下巡察整改工作的一个缩影。只有真正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解决好群众身边的问题,才算得上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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