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欠了三年的钱 追回来了

来源:镇沅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3 18:17:00

“谢谢巡察组,我们的钱终于追回来了。”

“原本想着这笔钱可能要泡汤了。”

“三年来多次和陈某某要拖欠的工程款,他总是用没钱来搪塞。现在,巡察组帮助协调解决后,很快就付清了,真好!”振太镇文兴村半坡组组长高兴地说道。

事情得从2018年说起,当时振太镇半坡小组、大丫口组、中村组实施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陈某某承包了该工程项目,工程实施结束后,项目资金直接划拨到了陈某某的公司账户。陈某收到项目资金后未将钱及时付给群众,找各种借口扣留项目资金为自己所用。几年来,村干部多次找陈某某催要,找乡(镇)帮助协调均未要回,涉及金额2万余元。

2020年11月,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振太镇文兴村后,接到群众反映“陈某某拖欠工程款长达三年之久,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三个村民小组群众意见大。”的相关问题后,巡察组高度重视,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进一步的调查核实。通过走访了解得知陈某某由于其他工程项目需要资金周转,将到账后的钱转为他用,迟迟未将钱付清。在巡察组走访的过程中有群众反映到陈某某是司法矫正对象。随后,巡察组迅速同当地司法所联系,司法所找到陈某某后认真协调,最终陈某某答应立即把钱还给群众。

“协调当天下午,陈某某就把钱给了我们。巡察组来了就是不一样,办事靠谱。我们以前也多次反映过,但一直得不到解决,这次巡察组一来,被拖欠多年的钱终于到我们手里了。”村民对巡察组的工作赞不绝口,钱到手了,村民心气顺了,干群关系融洽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急事、难事,我们要通过立巡立改、即知即改等方式及时稳妥地解决好,真正打通巡察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陈明 普红宁 || 责任编辑 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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