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失而复得”的退耕还林补助款

来源:镇沅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5/12 20:44:00

“时隔12年,属于我们的退耕还林补助终于领到手了,太感谢巡察组了!才反映没多久,就帮我们解决了困扰这么多年的问题。”近日,镇沅县勐大镇文况村村民对巡察组竖起大拇指。

2020年8月至9月,镇沅县开展生态保护专项巡察期间,巡察组深入勐大镇文况村走访群众了解情况。

“发给我们的退耕还林补助,不应该交给租地人。”一见到巡察组干部,群众便愤愤不平地说。

“老乡,不要激动,有什么事情可以细细跟我们说,我们将尽力帮您解决。”巡察干部一边安抚群众情绪、一边拿出记录本详细记录。

“2008年,李某某租了我和另外9户农户的荒地种植经济作物,同年,政府兑付我们10户农户退耕还林补助4.65万元,后来我们被告知补助款应由李某某享受,我们只能按照要求退回了补助款。”

“如果此项补助应该由李某某享受,为什么不以他的名字申报?而是用我们的名字申报?这样的程序不合情不合理,希望你们帮核实……”

群众一一向巡察组说明了来龙去脉。

随后,巡察组带着群众反映的问题深入林业部门查阅退耕还林补助的相关政策及花名册,认真调查核实问题。

经了解核实,农户退耕还林的地块与李某某种植经济作物的地块相邻,发放补助款时由于村干部在地块核实过程中没有认真核实确认,导致了本该由农户领取的退耕还林款错发给了李某某。村干部在核实地块时,仅凭借着自己掌握的情况将地块信息及农户信息混淆,导致了退耕还林补助款的错领。

问题核实清楚后,县纪委监委责成勐大镇纪委督促李某某将领取的补助款退还给农户,勐大镇纪委对相关村干部进行约谈提醒。

2021年7月,勐大镇纪委到文况村召开相关农户会议,把属于农户的退耕还林补助交到他们手中,并对村干部工作作风不实的情况进行通报。

“巡察组真是为老百姓办实事,开始没抱多大希望,但是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开了在心里12年的疑惑和‘疙瘩’,补助款终于失而复得!”现场会上老百姓纷纷对巡察组竖起了大拇指。(李巧云  || 责任编辑 廖翌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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