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以案代训”锤炼审查调查“硬功夫”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03 18:13:00

“留置期间监察机关工作要求有哪些?”“被留置人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这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我们在办案中一定要把规范意识放在首位。”

日前,市纪委监委为近期组建的工作组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补课”专项“充电”,通过提前培训指导、岗位练兵,提升办案人员履职能力。

“笔录证据如何制作与运用?在文书制作审批、报告起草把关上如何做才算规范?”

培训过程中,案件监督管理室和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人就审查调查规范化流程管控重要问题和关键节点进行了重点解读,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分别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向工作组纪检监察干部分享了从事审查调查工作的体会,有经验教训、有方式方法、有心得感悟、有意见建议,“干货”满满,“硬料”十足。

“细节决定成败,光凭热情,光靠经验是不够的,必须加强学习,培养办案规范化意识。”一名受训干部由衷而发。

此次培训是市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发展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提升审查调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一个缩影。

长期以来,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查办案件质效,为持续推进案件查办规范化,市纪委监委把2021年定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年,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严深细实的态度和作风,统筹抓好审查调查质量效率,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健康深入推进。

各县(区)纪委监委以“以案代训”为抓手,着力加强各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和各乡镇纪委之间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协调,以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面对面互动交流、答疑解惑等形式,将案件查办各项规定入脑入心,并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

此外,在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办案规范化要求的一系列制度基础上,印发了《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试行)》《普洱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对象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办法,从建章立制、制度执行两方面“双管齐下”,抓细抓实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办案规范与其他工作是1和0的关系,没有办案规范这个1,其他都是0。”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作为一条铁的纪律,不断加强软硬件建设,稳步提升审查调查质效,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廖翌含 李燕 || 责任编辑   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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