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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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纪委监委第三党支部开展“深入学习2023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题党日活动。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纪律处分条例对党组织工作以及党员行为亮出标尺、划出底线,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使全体党员深刻认识《条例》修改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并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第三党支部副书记李冬同志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办案经验,从“总结规范从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经验,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坚持问题导向,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四个方面,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读,使大家对新修订的条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第三党支部书记薛志刚同志指出,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对条例的理解偏出一尺,在实际行动中就会偏出一丈,更要切实增强贯彻新《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地学深悟透,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严格精准执纪,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和严肃性。(佟莲 || 责任编辑 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