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曹志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来源:江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6/07 08:35:00

据江城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江城县委批准,江城县监委对江城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曹志华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曹志华身为领导干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受到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影响了公职人员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曹志华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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