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副主席张新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江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6/07 09:06:00

据江城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江城县委批准,江城县纪委对江城县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副主席张新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新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损坏了党的形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新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扫码关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