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景东县纪检监察干部不忘学习强本领,通过微信、报纸等媒介进行认真学习,并及时在“景东清风”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内容,强化宣传学习。《规则》引发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热议。
“《规则》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接受、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保障检举控告人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景东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罗忠团表示,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面对的各种检举控告情况较多,要依纪依规处理好教具控告相关工作,就要学深悟透《规则》内容,并运用于具体实践中。
景东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邓祖凡说:“《规则》对检举控告工作做了具体详尽的规定,为检举控告工作的科学性、高效性提供了基本遵循。纪检监察干部要一定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执纪执法能力和水平,既要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又要积极保护好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规则》鼓励实名检举控告,既是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规范了检举控告行为,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表达诉求,反映问题;同时也能更好地预防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景东县信访室主任李晓艳认为,检举控告是我们党倾听群众心声的方式之一,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途径之一,要畅通检举控告的渠道,提高办理检举控告水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景东县花山镇纪委书记方绍伟在认真学习《规则》后表示,“群众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表达诉求,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我们要本着为群众解决疾苦的态度来认真对待每一个检举控告,认真分析甄别,用心办理处置,让群众信任而来,满意而归。”
转发朋友圈宣传《规则》,微信群交流学习心得,这是《规则》印发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可视的动态,大家纷纷表示,将认真学好、用好《规则》,用行动落实规定,强化监督执纪执法,维护群众利益,为深入推进景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懈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