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孟连县纪委监委首次召开纪委常委领衔办案机制问题线索交办会,交办了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3条。
今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办案人员不足和业务水平不高等实际情况,研究出台了《孟连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领衔办案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快速推进审查调查工作,着力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效率和质量。
建立纪委常委领衔办案机制,由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专题会指定纪委常委担任专案组组长,一案一授权,实行领办制、主办制、主谈制。领衔办案工作在纪委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实战中强化对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加强对重点个案的突破,精准把握政治生态状况,提高审查调查工作“附加值”,做足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领衔办案的纪委常委对所领办案件的程序、证据采用及运用、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等负总责,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既对案件办理重要环节进行谋划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人员、装备、设施,为办案提供有力保障;又直接参与询问、讯问等办案工作,对办案对象形成心理威慑,促使案件查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力破解。
同时,领衔办案工作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通过审查调查,把干部违纪违法的多重因素找出来,把干部成长轨迹中的病灶挖出来,推动制度化、机制化建设,做到惩治同向、同步、同进,实现审查调查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次整合乡(镇)纪检监察干部6人,成立3个问题线索核查工作组,分别由三位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领衔办案,通过以干代训的方式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和案件质量。
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要求,领衔办案工作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聚焦主责主业,专注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深化制度创新,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要通过以干代训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和案件质量,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