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末夏初,五月的团山天朗气清,李大妈揩着汗珠在自家的玉米地忙活着,一辆公务用车在地边停下,两个干部模样的人朝她走来。
“大妈,在忙吗?”
“有什么事?”
“大妈,您好,我们是景谷县委第五巡察组的干部,最近在对抱母村开展专项巡察,有村民反映你们团山村民小组负责人的一些问题,我们想跟您了解一下,您能跟我们聊聊吗?”
“可以可以,我们小组长的事情,我想反映很久了……2005年我们集体卖山的时候,他私自扣留了我们的集体资金7000元,一直没有拿出来,这个情况我们小组的人都晓得!”这是景谷县委第五巡察组的干部深入凤山镇抱母村,在田间地头与当地老百姓了解核实相关情况的一幕。
“我县村级巡察工作才开展不久,很多老百姓还不知晓巡察工作到底是干些什么,要他们主动参与巡察、反映问题、提供线索难度较大,因此我们巡察组要把工作重心下沉,深入田间地头,带着问题、带着责任开展走访,了解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只有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才能获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县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刀映东在组务会上如是说。
今年5月,第五巡察组进驻抱母村,巡察干部在个别谈话过程中,有村民反映2005年以来团山一村民小组长何某一直侵占集体资金7000元,何某一直不肯交出这笔钱,村民意见比较大。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明确指定巡察干部进一步了解核实。巡察干部挨家挨户走访了9户农户,与6名群众开展了个别谈话,取得有力证据2份,基本坐实何某侵占集体资金的事实。
在巡察干部的不懈努力下,线索核查取得了较大进展。几天后,何某主动找到村党组织和巡察组承认错误,并退还侵占集体资金7000元,他主动提出要召开团山村民小组会,在会上向村民们作检讨。巡察组充分考量后,认为何某认错态度诚恳、退还资金行为主动,侵占集体资金问题以立行立改问题处理,不做进一步责任追究。接着,巡察组对何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团山村党总支班子及时开展提醒谈话,要求村党总支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抓实抓好村组干部管理和资金监管。
在村民小组会议上,何某诚恳地向参加会议的群众作出深刻检讨,表示将在以后的生活中认真反思整改、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巡察组当场向群众宣布问题线索查结,退回的7000元资金终于回到了群众自己的手中!会场上,团山小组的村民们忍不住鼓起掌来,一村民高兴地对巡查组工作人员说道:“拖了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解决的问题,巡察组一来就帮我们解决了,十多年前的事情,从没想过这笔钱还能再要回来,感谢你们关心基层老百姓,为巡察干部点赞!”
村集体资金姓“公”不姓“私”!近年来,村集体“奶酪”屡被村组干部盯上,贪占挪用、私分截留等问题时有发生,景谷县委巡察机构始终站稳巡察的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巡察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结合起来,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以巡察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