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加强对医院药品配送企业的监管,规范药品配送行为,确保医院采购药品及时、足额配送,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同时严厉打击药品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普洱市中医医院于6月30日按有关要求召开2020年上半年药品配送企业药品质量评估总结及廉政谈话会议。
会议要求各供应商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廉洁购销协议和特约监察员义务,做到互相监督。有效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发展,共同打造共荣共生、互帮互助、公平公正、廉洁和谐的购销环境,就廉洁购销相关内容提出相关要求。
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好购销合同、遵守合同条款中的各项规定,做到阳光供货、诚信供货,廉洁供货,保质保量为医院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医院和药品配送企业双方人员都要严格按照廉洁购销合同和承诺内容,依法合规处理医药购销业务事项,要全力支持、配合好医院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始终做到守纪律、守规矩、诚信服务。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按照签订的廉洁协议,对照“九不准”对自身落实情况进行逐项对照检查,要进一步明确每项条款的责任分工,履行自律责任。
在正常业务交往中,建立清白清爽的合作关系,共同营造廉洁公平的购销环境。
聘请的特约监督员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加强与医院纪委、纪检监察室联系,共同做好教育、监督工作。
按照普洱市中医医院特约监察员工作制度要求,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医院纪检监察室汇报一次开展监督工作情况;工作中若发现重大问题或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医院纪检监察室反映或直接向医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
会上结合医疗健康领域发生的警示案例,对与会人员进行了集体廉洁教育,解读了诚信廉洁的新型院商关系,还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服务供应商代表各自就如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廉洁合同条款和诚信合作方面进行了表态,医药代表承诺一定会严格遵守医院相关制度,依法诚信规范经营,营造患方、院方、供方满意的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参会的医药代表还在现场签订了廉洁共建承诺书,各企业推荐一名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