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稳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来源:宁洱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7/06 16:06:54     作者: 姚学文 何继纯 邹建彪

“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句空口号,需要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在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中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在细节、落在实处。”在今年的纪委全会上,宁洱县委主要负责人再次对各乡镇、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要求。

此后,各乡镇、各单位纷纷按照会议要求落实责任。

“你最近时常早退、迟到,今天对你提个醒,希望你能引以为戒,不再犯类似错误......”针对少数职工纪律意识较差的情况,宁洱县统计局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开展教育提醒,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日常监督,小过即问、小错即纠,先后对干部职工开展提醒谈话12次。

“这些都是活生生的例子,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筑牢思想防线。”端午节前夕,宁洱县供销社专门就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对干部职工进行提醒,并在工作群中转发《省纪委省监委曝光8个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警示教育案例,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在该单位营造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

同时,宁洱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抓牢监督职责,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脱贫攻坚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盯住不放,从严查处。在脱贫攻坚件收官之年把巡察监督的力量下沉到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对3个乡镇、34个村开展了巡察,对2个乡镇开展巡察“回头看”。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批评教育41人,问责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7人次,第二种形态14人次,第三种形态2人次,第四种形态0人次,实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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