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监督+管理+服务”规范案件监督管理

来源:思茅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7/10 11:35:13     作者:王自娴

“共开展“走读式”谈话178人198次,处置问题线索106条,立案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共对4人采取留置措施,移送起诉5人,探索使用15种监察调查措施589次。”今年上半年,思茅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突出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的职能职责,主动服务大局,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全力协助全区执纪审查调查。

“管理+督办”,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受理、集中管理和定期报告制度,对线索处置提前预警、催办督办、点名通报、限期办理,防止线索分办“有去无回”。 制定《思茅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定期督办制度》,在强化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的同时,对问题线索实行“对账销号”,做到一月一预警,每季度按时催办督办,确保问题线索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上半年,思茅区纪委监委对2019年以来分流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清零,排查出未办结问题线索31条,发出督办函4份。

“制度+程序”,促进案管部门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各类审批程序,落实“走读式”谈话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留置工作相关规定,守牢安全底线。制定《思茅区纪委监委谈话场所管理使用规定》《审查调查安全员工作职责》《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协助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的规定》等,以制度规范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梳理制作《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审批权限一览表》《思茅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流程图》《思茅区纪委监委“走读式”谈话工作流程图》,严格规范程序,推进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流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会议+协作”,做到织密“一张网”反腐“一盘棋”。发挥思茅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作用,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抓好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查办案件协调配合、业务衔接、通报会商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在成员单位内部,明确一个牵头部门一名负责人作为专门“窗口”,对内上传下达、对外沟通协调,注重工作的保密性和协调性,做到“一个口子进出”。积极与金融机构、电信部门等加强工作对接,增强反腐败案件内外联合办案力度,形成反腐合力。上半年,思茅区纪委监委对成员单位移交的7条问题线索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处置。

“统计+专报”,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逐步完善案件统计资料填报、审核责任机制,严格案件统计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充分利用系统录入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深入剖析涉案人员违纪违法的主客观原因,围绕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领域和热点或共性问题开展专题分析,形成《工作专报》,为审查调查工作方向提供数据详实、科学可靠的参考。

“监督+服务”,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中健全内控机制,要求各承办部门必须明确1名人员为安全员,细化安全预案、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控。对 “走读式”谈话做到事前评估、安全管控、政治教育、纪律要求、监督管理“五个落实”。明确各项审查调查措施的使用条件,严格报批程序,强化内部自我监督。严格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坚决执行案件办理脱密期管理规定。协助办案部门做好相关信息查询、证据调取等工作,为案件查办做好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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