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澜沧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专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持续强化党员干部廉政审查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情况中,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先评优”。
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凡提必听”“凡提必查”的原则,将审核关口前移,在收到廉政审查函后,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转乡(镇)纪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初审,并征求县纪委监委信访、案管、审理、党风等部门的意见,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审查调查、受处分情况等重点进行联合审查,汇总提出审查结论,根据审定意见出具廉政审查复函。
为防止“廉政体检”流于形式,县纪委监委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分类处置,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干部坚决“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坚决把好“廉政阀门”,确保回复意见的客观准确。同时,着力规范廉政审查程序,以程序的规范严谨确保廉政审查意见准确、真实,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等情形。
“在廉政审查过程中,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弄虚作假等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廉政审查的严肃性、规范性。”县纪监县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对1932人次进行了廉政审查,出具党风廉政意见54份,对其中的91名人选提出了否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