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正确的谈话刹住犯错倾向

来源:第一监督检查室     发布时间:2020/08/13 09:15:34     作者:王若楠

“如果不是市纪委监委同志的谈话,恐怕我是说不清楚了。谈话使我一辈子受益,使我感到监督就在身边,如果不谨慎用权,随时有可能犯错。”某县副县长杨某某十分感慨地说。

2020年上半年,普洱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收到信访举报后,决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某县副县长杨某某进行谈话。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的同志同杨某某开始谈话后,杨某某不敢面对举报其在分管电子商务、发改、工业园区建设、搬迁等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问题,认为谈问题会自毁前程,因而谈话支支吾吾、吞吞吐吐、含糊其词。后来,在纪常委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下,杨某某慢慢认识到这样的谈话是组织对自己的帮助和关心,目的是咬咬耳朵、出出汗、扯扯袖子,以便及时改正错误。最终,他放下了思想包袱,就反映分管电子商务、发改、工业园区建设、搬迁等工程建设项目作了如实详细说明。经过谈话,市纪委确认了对杨某某的举报基本不属实,决定对问题予以了结,并在一定范围内对杨某某被反映的问题予以澄清。

随着谈话函询等“第一种形态”的广泛使用,被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党员干部越来越多,每一位同志都应对组织的谈话等监督有正确的认识。被组织谈话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在一定程度上它是一件好事,它表明主动接受了党组织的监督和教育,受到了一次“政治体检”,增强了“免疫力”。党员干部没有受到组织谈话的,只是组织尚未发现。如果不注意改正的话,很可能会出大问题,犯大错误。因此,只有把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使谈话提醒经常化,才能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监督无处不在,才能有效防止党员由“破纪”进而到“破法”,才能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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