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思茅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全区纪检监察业务规范化建设,坚持在整合力量、创新机制、制度执行上积极探索,统筹促进各口业务高效优质落实,推动思茅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前乡镇纪委的专职纪检干部少,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面对日益增多的案件数和对案件质量的高标准高要求,我们工作不够到位,程序也不够规范,有些力不从心。”谈起纪检监察业务规范化建设带来的变化,该区倚象镇纪委书记谭韬深有感触,“如今,我们按照案件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信访、案件审理等规范化实施细则规范办理各口工作,按照细则中的处分执行清单逐项销号落实,工作质效有了明显提升。”
该区案件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列出宣布不及时、范围不精准、待遇未调整、受刑未处理等负面清单,建立处分执行情况登记台账,把实行对项销号整改列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内容,确保处分执行落实到位。
在抓实规范化建设、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排查问题的同时,以负面清单所列问题为导向,及时发出对项销号整改建议书,有针对性地向责任部门通报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提出规范意见,确保处分执行不脱节、不留白。
“规范化建设给我最大的感触是简单明了,能让我们按图索骥,刚从其他岗位调整过来的同志按照规范细则就能把纪检监察业务由表及里抓细抓实。”云仙乡纪委书记林苓说。
为进一步规范处分执行落实工作,该区纪委监委的案件审理规范化建设在总结原有经验的基础上,启动了处分执行“二书”“四报告”,回访教育“三听三看三负责”,将处分执行和回访流程通过图表指引的形式进行规范,并附上一图一表。在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以《党纪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政务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执行通知书》“二书”,将处分决定的宣布方式、宣布时限等内容进行明确告知。同时,要求受处分人员所在党委或单位在处分决定执行后及时进行“四报告”,将《送达处分决定情况报告表》《执行处分决定情况报告表》《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报告表》《受党政纪处分人员降低职务及工资执行情况报告表》在规定时限内上报,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根据报告情况督促被处分人所在单位逐项落实纪律要求,特别是对其职务、工资等进行及时调整,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为确保处分执行监督常态长效,该区纪委监委将每年开展一次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监督检查,对选择性执行、搞变通、自查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视情节予以追责。同时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打通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