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意义重大,作为纪检监察部门,我们既要做好内部的清理工作,又要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自查自纠阶段能够主动纠正违规行为的,可视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理,对群众举报、专项核查中发现存在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将按照规定从严从重处理.......”近日,在景谷县纪委监委召开的工作会上,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针对近期全县正在开展的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指示。
今年8月以来,景谷县印发关于《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参与借贷活动,严肃查处打着借贷的“幌子”进行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变相行贿受贿等行为,斩断领导干部违规借贷的利益链条,堵住滋生腐败的“漏洞”,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此次专项整治从安排部署、自查自纠、核查整治、整改落实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逐个审核把关,实现全覆盖。与此同时,该县还把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列入巡察、日常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重要内容,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有效开展监督,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出实效。
“2017年,县红十字会四级主任科员陈某江以借款人名义为其弟陈某向陶某宏借款3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66.67%,涉及本息约50万元......”在开展自查自纠阶段,景谷县纪委监委党风室收到问题线索,工作人员迅速按程序将线索移交给案件监督管理室进一步跟进核查。
在开展自查自纠全覆盖的基础上,景谷县纪检监察机关联合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不认真、走过场,对本单位领导干部违规参与借贷活动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阻挠、干扰案件查办的,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截至目前,景谷县共有自查对象1401人,其中在职干部1119名,退休干部282名;共上交自查表1401人,其中在职干部1119人,退休干部282人;自查中作出“零报告”承诺1400人,报告有违规借贷情况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