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核组方案不规范,标题名称不规范,未盖公章。”
“审理谈话笔录记载时间不规范。”“证据调取不规范,调取单位没有回执。”
......
近日,镇沅县纪委监委组织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案件评查暨业务培训会,来自全县9个乡(镇)的27名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开展案件评查业务“比拼”。
此次评查主要对各乡(镇)查结案件的信访卷、问题线索处置卷、问责调查卷、审查调查卷进行评查。从案件的初核、审查、审理、处分决定的执行,再到文书的填写、归档、制作、装订等开展细致入微的检查,对案件的实体部分、办案程序以及纪检监察文书制度方面进行评查,找出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案件评查实行交叉评查方式,分为四个评查小组进行。在评查会上大家热烈而激烈地讨论着,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进行全面评查。
“主任,我想问一下,像这样的情况是否要签字盖章?”“他们这个《处分决定送达通知书》这样对吗?”“主任,这个被审查调查人违纪违法事实意见签署要怎么写?”在评查现场,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案管室的同志也及时为大家解答疑问,现场进行实例讲解。
县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评查也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第一次“实操练兵”。据了解,作为提升乡(镇)纪委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质量的有力抓手,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不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交叉检查指导工作,通过交叉检查指导,强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的办案意识,规范办案行为,着力解决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程序不清、不会办案的问题,切实提高办案能力。
“将案件放在同仁面前接受‘显微镜’式检查,既是压力,也是鞭策我们不断提升业务的动力。”
“第一次参加案件交流学习,和其他乡(镇)比起来,我感觉很惭愧,但同时也收获很多。”
“案件中的一些小细节会引发大问题,值得我们警醒。今后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办案的水平和质量,同时,也希望能有更多学习交流的机会。”各乡(镇)纪委书记在交流时纷纷表示。
“本次评查的案件都是乡(镇)自办案件,这样互相评查更有针对性和指导性。从评查中可以自我提高,充分认识到案件中不严、不实、不细的问题,做到了心中有数,认真整改。”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说道。
此外,为了提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好整改要求,防止此次评查成为“一纸空文”,镇沅县纪委监委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对问题进行整改,后续将对此次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检查中仍然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确保基层案件办理质量经得起时间检验。
据悉,此次案件评查共对9个乡(镇)办理的56件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发现程序、证据、文书等共性及个性方面问题9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