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涉嫌违反廉洁纪律案取证不规范,书证复印件未标注是否与原件相符,由谁负责制作......”
这是普洱市纪委市监委在思茅区倚象镇纪委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期,普洱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审查调查部门与监督检查部门运用“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机制,联合对联系县(区)纪委监委及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各项工作是否规范进行巡回监督检查指导。根据普洱市纪委市监委“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对联系县(区)的监督检查、问责事项、案件查办、事项审批等情况审核把关,帮助县(区)纪委监委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与联系县(区)纪委监委建立对应联系捆绑机制,实行工作“捆绑”、责任“捆绑”、奖惩“捆绑”。普洱市纪委监委积极推动监督执纪监察联动机制落地见效,由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牵头,发挥市、县(区)、乡镇纪委各自优势,实现“上下游”联动配合,先后多次办理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等专项复杂疑难问题线索,严格执纪联动监督推动提质提效。
“ 通过查阅案卷资料,你镇个别案件文书制作不规范、程序审批不完善,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检查组向宁洱县同心镇纪委反馈,宁洱县同心镇纪委书记表示“针对存在的问题,将立行立改,并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办案人员能力和水平,确保案件质量。”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生命线”,此次巡回监督检查指导是在各县(区)自检自查的基础上,通过调阅相关材料、案卷,了解问题线索排查处置情况,查看案件审批程序、文书制作及案件定性,实地查看留置场所和谈话场所建设,与案件承办人员面对面交流,并延伸抽查乡镇纪委等方式,现场评查跟踪问效。检查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实时反馈并要求立即整改,督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提高自身监督执纪执法水平,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全局的高度,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