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通过“四步走”充分激发派驻机构履职动力和活力,着力破解派驻机构管理机制不健全、干部业务能力不足等问题,不断提升派驻监督工作实效。
把准职能定位。理清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监委派驻的专责机构,和驻在部门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纪检监察组在县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动争取驻在单位党组织的大力支持;不断压紧压实驻在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形成目标一致、共识共为、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
紧盯关键环节。把派驻监督嵌入驻在部门重点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围绕被监督单位“人、事、财、权”四项重点内容,重点突出对重要人事调整,重大决策研究、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要求会前告知、会中参与、会后报备,做实事前预防和事中、事后过程监督。
强化队伍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的作风怎么样?履职是否到位?哪些地方需要改进?”为进一步强化对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管,该县要求各派驻机构实行重大问题和特殊情况“一事一报告”,日常监督情况“每月一报表”,阶段履职情况“半年一汇报”。通过报告工作的方式,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了解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
提升业务能力。督促派驻机构领导干部参加中心组学习及行政学习,补足短板,进一步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的业务能力。同时通过开展政治理论专题培训、业务知识竞赛、以案代训等活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确保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派驻监督工作。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8条,初核 15件,立案18件21人,彰显“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提升派驻监督质量的新路径,充分发挥派驻探头作用,让派驻监督真正达到‘治未病’‘防重疾’的作用。”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