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期间,云南省纪委监委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数十名党员、公职人员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受到通报曝光。
严管就是厚爱,对于酒驾醉驾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不仅是为了让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亮丑”,更重要的是提醒所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此为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相关规定。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是一句安全驾驶警示标语,更是党员干部法律观念和素质作风养成的“必修课”。近年来,景谷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以纠治党员干部“酒驾”问题为突破口,抓好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工作。
景谷县纪委监委以“查”为抓手,加强与公检法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联合办案机制。执法部门对查处的涉及酒驾醉驾的党员、公职人员基本信息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纪委监委对执法部门移交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建立台账统一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管理,调查核实后对相关人员依纪依法快速处理。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加大对执法部门涉酒驾醉驾类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监督力度。对酒驾醉驾类案件进行核查,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党员、公职人员醉驾不立案、立案不移送等违法违纪情况,坚决追究涉事人责任,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行为。
在此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人、关键节点,以“治”为关键。针对公职人员酒驾频发的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要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时刻不忘自己党员、干部“双重”身份,从自身抓起严起,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人遵守交通法规,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酒后驾车,也不得乘坐明知驾驶人员饮酒后驾驶的车辆,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层层落实监管责任。
同时,结合节假日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拓展延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贯彻于工作和生活始终。此外,严格执行“八小时以外” 监督管理办法,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从工作圈拓展延伸至生活圈,将是否喝酒、酒醉次数等情况纳入“八小时以外”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督促整改,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景谷县纪委监委强化警示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发力,以“改”为目的,坚持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做好党员干部酒后驾驶行为的“后半篇文章”。通过对酒驾醉驾党员、公职人员进行立案查处和通报曝光,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据介绍,自2020年以来,景谷县纪检监察机关因危险驾驶罪处分党员干部10人,其中公职人员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