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多措并举 持续在纪法衔接贯通上下功夫

来源:第七审查调查室     发布时间:2021/03/12 17:00:18     作者:刘燕萍

“通过原文学习纪法知识读本,我对案件办理的证据、程序要求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在今后办案过程中,将进一步把握好调查取证的合法性,注重办案程序的规范性,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普洱市纪委市监委一名审查调查部门人员感慨道。

近期,普洱市纪委市监委从学习研讨、规范流程、加强协作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认识和把握,在提高纪法衔接贯通能力上精准施策,持续在提高纪法贯通上下功夫。

加强学习研讨。“学然后知不足”。为提升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强化纪法贯通意识,市纪委监委开展执纪执法关联业务和法法衔接业务知识学习,提倡以部室为单位开展自学,原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等纪法知识;利用部门微信工作交流群,推送相关业务文章解读;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职务犯罪案庭审现场观摩学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工作实际中发现的纪法衔接、法法衔接中的问题进行研讨,营造专业学习的良好氛围,认真研究解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学以致用,以学促行。

规范程序流程。为不断提高审查调查工作整体能力和水平,市纪委监委召开案件查办工作提质提效座谈会,依据纪检监察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办案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移送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细化信访受理、线索管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和案件移送等工作流程,明晰职责架构,规范内控程序,严格审批权限,确保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效实施,有效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注重协作配合。普洱市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外部衔接协作机制,不断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日常工作协作配合,实现问题线索、案件移送顺畅对接机制,联合印发《关于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的程序规定》《关于职务犯罪案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工作机制》《关于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联动机制》等文件,用制度机制确保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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