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实地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纠治“四风”树新风专题调研

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1/04/23 18:27:00     作者:罗军 白云杰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纠治“四风”和树新风一体推进,客观全面找准摸清全市当前作风建设工作“底数”,为“十四五”期间加强作风建设提供依据。4月6日至9日,市纪委监委组织精干力量深入景谷县、镇沅县、景东县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树新风专题调研。

此次专题调研做足前期准备,磨好调研“砍柴刀”。专题调研不打无准备之战,调研开展前对全市10个县(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情况进行了书面调研,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带着问题去,深入实地发现“新问题”。

突出重点、灵活方式,找准“新问题”。专题调研注重充分利用系统优势,发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总结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地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摸清新情况新问题,了解群众新期盼新要求,找准阶段性特征和发展态势。结合全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实际,通过个别访谈、查阅台账、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景谷县、镇沅县、景东县开展了实地调研,实地调研访谈干部群众19人,走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3个,发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还有差距、群众“急难愁盼”等3个方面14个问题。

市、县(区)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客观全面掌握“新底数”。在市纪委监委派出1个调研组开展实地调研基础上,督促10县(区)结合实际对本地纠治“四风”树新风开展实地调研,确保全市当前作风建设工作“底数”客观全面,为“十四五”期间加强全市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提供依据和保障。

坚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引领“新风气”。调研组在开展调研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要求层层陪同,禁止组织开会、反复索要材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要求并自觉交纳伙食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以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际行动带动新风气。

通过专题调研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入口、突破口,坚持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一体推进,十九大后一以贯之、持续发力,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作风建设成效得到干部群众充分肯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主动探索出了一些抓作风建设好做法。比如,镇沅县探索出了作风建设“未巡先改”和“清风巡回讲堂”、景谷县探索实行作风监督及线索处置“片区协作”模式、景谷县凤山镇依托省纪委省监委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六大纪律知与行》开展党政班子成员讲“六大纪律”党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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