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以来,问责科级干部2名,处分党员、监察对象破坏森林资源违法问题13件12人,正在立案审查1件1人......”这是景谷县纪委监委的一组监督数据,也释放出该县纪委监委坚决查处党员领导干部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以铁的纪律护航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信号。
近年来,景谷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抓住政治监督第一职责,把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围绕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履行、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履行、党员干部责任落实等情况,精准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其背后的失职失责、腐败和作风问题,用强有力的监督护航生态文明。
据介绍,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相结合,提高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制发《景谷县纪检监察机关“护林护绿”专项纪律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整治党员和村组干部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在职能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对违纪违法党员和村组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建惩处合力,形成强大威慑。
为形成强大监督执纪问责合力,景谷县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成立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为指挥长,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县林业草原局、县森林公安局等为成员的森林资源监管失职渎职问题专案调查组,同步开展问题线索排查,实行问题线索直查快办、一事一办、特事特办。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复杂案件,县纪委监委主动担当,统筹办案资源,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调查,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畅通信访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建立健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注重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环保督察、日常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建立环境保护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明确专门科室、专门人员负责收集统计整理环保、林草、农业、法院等部门提供的涉环问题线索,建立管理台账,实现案件资源共享、问题线索互通。
“此前,我们接到关于举报威远镇南景村民委员会某村民小组村民刀某某恶意砍伐集体林的举报信。针对反映问题,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经核查后发现,县森林公安民警段某某在听取办案民警查某某对威远镇南景村某小组村民砍伐集体林木案的出警及现场勘查情况请示后,未及时对该案处置工作作出安排,致使该警情长期未得到处置,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景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存在问题进行综合考量后,县纪委监委给予段某某党内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对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进行约谈;责成职能部门给予查某某问责处理,违法的村民也受到查处,进一步推动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和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紧盯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履行,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履行,及时发现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为、推诿扯皮等问题,开展谈话提醒、纠正偏差。抓实中央、省委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做到紧盯不放,对整改不落实、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督促环保部门和相关单位限期完成,推动问题逐个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压力传导至‘神经末梢’,督促各相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责任和措施要求,推动解决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为守护和建设绿水青山作出纪检监察部门应有的贡献。”景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