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责任清单》详细罗列了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工作和作风建设等各方面的重点,为我们今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将进一步制定落实措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在收到《江城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2021年监督责任清单》通知后说道。
为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探头”作用,切实履行派驻机构的职能职责,江城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结合派驻监督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监督责任清单,并印发到各综合监督部门,做到明责确责、履责尽责,实现近距离、面对面、可视化监督,切实压实监督联系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监督责任清单》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监督、作风建设、权力运行、信访举报的受理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初核调查等五个方面23项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明确了全程监督、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日常监督方式。
通过建立监督责任清单,为驻在部门和被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遵循,厘清了各派驻机构与所综合监督部门的职能职责,理顺了监督工作关系,既强化了指导,又各司其职。被综合监督部门也能清楚如何配合所联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
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监督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
“县纪委监委将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创新《监督责任清单》监督模式,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各监督单位,对症下药,使监督任务清晰明了,让监督联系单位心服口服地接受监督。”县纪委监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用好《监督责任清单》监督模式,推进精准监督日常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