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来访举报做到“三明白”

来源:澜沧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5/28 18:05:29     作者:罕珊

“同志您好,您的举报已经受理,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举报内容转至承办单位,并电话告知您承办单位的联系方式,请您耐心等待。门口右侧贴着我们的联系方式,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们……”

今年以来,澜沧县纪委监委将来访举报“无须多次跑”理念引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做到“三个明白”,提升群众认同感和满意度,最大限度减少重复访、越级访。

工作规程写明白。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如何撰写举报材料和举报方式等群众关切的问题进行宣传,将内容印制在《澜沧县纪委县监委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规程》中,引导群众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有价值的违纪线索。

来访接待说明白。正确区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和业务范围外信访件,集中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务行为的检举控告。对来访反映业务内问题的群众,告知他们转办时限、办理程序及联系方式。对来访反映不属于业务内问题的群众,告知他们不予受理的原因、有处理权限的部门,如来访人年老体弱,酌情代其将举报材料转至有关部门。

举报内容记明白。对反映纪检监察业务内问题的,向来访群众发放《群众来访登记表》,收取来访资料。将被反映人、反映问题、证明材料等相关内容录入来访举报受理系统,为下一步案件核查提供详实的线索。

2021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36件,接待来访群众19批23人次,未发生业务内的重复访、越级访。

“我们坚持做到‘三个明白’,不用来访群众多次跑,不仅给来访群众吃了‘定心丸’,还给纪检监察干部加了一道‘紧箍咒’,是回应群众关切、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办理质效的有效措施。”澜沧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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