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工作提醒函,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我们单位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思茅区有关部门收到该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来的工作提醒函后,深刻反思道。
近日,思茅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聚焦派驻监督首要职责,督促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向营商环境测评中指标排名靠后的牵头部门和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问题最多的部门发出10份工作提醒函,进一步提升各乡(镇、街道)、区属各部门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力促进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为有效监督营商环境“庸懒散漫”、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到服务窗口亲身体验,到重点部门“值守”等,“体验式”“蹲点式”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对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相关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精准有效的监督,离不开多部门、多行业协作联动。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每年年初组织召开“开门执纪”营商环境专题座谈会,邀请相关部门、企业和商会负责人,针对涉企职能部门服务效能和工作作风问题,与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部门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促进纪检监察机关更好、更快、更精准的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有效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优化营商环境。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出台《思茅区关于损害营商环境的十条责任追究措施》,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立足纪检监察机关主责主业,突出“监督的再监督”职能,针对职能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追究,以科学精准、严实有效的监督措施,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决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严肃处理,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深入优化。
“我们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监督重点重拳出击。”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化治标、强化治本,着力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