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换水直排问题责任单位正在研究解决方案,还未整改。”
“农村生活污水、养殖户粪污、饭店餐饮污水直排、农业化肥污染,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汽车修理企业污染等等问题整改缓慢。”
······
一场严肃的约谈会正在宁洱县举行,11名责任单位“一把手”低头不语,认真做着记录。
不久前,宁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抽调县河长制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对该县县城周边“5河2库”水污染问题进行了督查。督查开列整改任务清单共涉及问题197个。
生态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宁洱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以等不及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情况进行了督查。
“部分责任单位没有真正把整改责任扛起来,行动少、落实差,敷衍整改。”“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单打独斗,没有形成工作合力。”“有的互相推诿,导致整改工作无法推进。”······约谈会上,宁洱县纪委监委分析了问题整改缓慢的原因,并要求各责任单位负责人要深刻汲取《东河之问》《杞麓湖的呐喊》教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聚焦责任落实,在问题整改上举一反三、审视自己的职能职责是否落实到位,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解决问题的工作合力。
“谁破坏了生态,就要拿谁是问!”宁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展作风问题治理,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影响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严肃按规定立案查处,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