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整董镇整董村干龙潭小组党支部书记张某某于2015年至2020年期间,在整董镇整董村干龙潭小组大塌山国有林范围内种植玉米等粮食作物,并于2016年至2019年申报领取了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年均违规上报耕地面积1.26亩,4年来违规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计316.05元。2020年10月21日,张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来,江城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监督首责,构建“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联动机制,用好监督“放大镜”,纠治群众身边“微腐败”。
构建联动监督机制。县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派驻机构机制,即建立“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联动监督模式,确定监督重点任务,定期听取联系派驻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派驻机构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强化指导督促落实。县纪委监委主要采取工作例会的形式加强对派驻机构业务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派驻机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切实发挥“探头”作用。同时要求派驻机构督促所联系监督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建立监督清单压实责任。推行监督目标清单化管理模式,列出主体责任、日常监督、作风建设、权力运行、信访举报的受理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初核调查等五个方面23项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做到明责确责、履责尽责,实现近距离、面对面、可视化监督,切实压实监督联系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据悉,今年以来4个纪检监察室联合9家派驻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253次,处置问题线索17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7个。督促“一把手”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68人次、约谈提醒60人次,纪检监察组组长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情况29人次。发出工作提醒函2份。
“通过开展室组联动监督,不仅强化了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的统筹指导作用,而且使监督的‘探头’作用更加明显。”该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蒙薪名说道。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充分发挥‘室组联动’工作机制优势,重点围绕乡村振兴工程建设领域、侵吞公共资产、啃食群众利益、利用职务便利欺诈骗保、截留套取、贪占挪用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资金的违法行为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一体化监督模式取得扎实成效。”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