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监督+评价+运用”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见实效

来源:景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01 17:54:00

“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你们村存在13条问题,你们村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将整改情况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今天我们主要实地检查一下你们整改的具体情况……”这是该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同乡(镇)纪委对被巡察村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检查的一幕。

今年来,景谷县纪委监委将各级各类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监督重点,进一步融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的协作配合,在县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基础上,按照片区协作制度,以“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 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的方式,由纪检监察室对所联系的监督执纪片区的单位或乡(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进一步检查,为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取得整改实效保驾护航。

“在报送的整改情况中,你们村已经对全部问题进行了整改,但经我们实地核查,重业务轻党建的这一问题依然整改不到位,需要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继续进行整改。”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详细地向被检查村指出存在的问题。

据介绍,此次检查通过审阅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查看整改台账资料、座谈交流和实地检查等方式,检查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过程、整改结果,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在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中是否存在敷衍整改、材料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评价报告,报县委巡察办,由县委巡察办通报组织部门、并报告县委,作为被巡察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依据,强化巡察整改结果的运用。

“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纪委省监委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县纪委监委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协作配合体制机制。”景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据悉,今年7月,县纪委监委组织六个纪检监察室会同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对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的66个村及5个单位巡察反馈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8月,抽调相关部门组成10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县10个乡(镇)、54个部门单位2018年以来各级各类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监督检查。(佟莲  || 责任编辑 廖翌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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