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清单化”从严推进涉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     发布时间:2021/11/24 16:39:00

为强力推进全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运转顺畅,体制机制有效运转,监督检查顺利推进,市纪委监委针对全市粮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主体和对象就工作中出现的推诿扯皮、不按时上报材料、消极应付、弄虚作假、措施不力等行为,明确采取“提醒、通报、追责”的方式和“双随机”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方式,组成四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市6个市级行业部门、10县(区)进行监督检查,从严推进涉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提醒注重苗头性问题,主要针对在工作运转中沟通协调不力,材料报送不及时、未认真审核报关,消极应付等行为。通报注重出现3次及以上材料报送不及时、未认真审核把关,消极应付、不认真履职或被上级提醒、通报等行为。追责注重多次、重复出现以上各种影响全市粮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行为。

针对6个市级行业部门、10县(区),结合部门实际和本县(区)监督对象,围绕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全省涉粮问题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等内容,部门明确落实行业主责、政策执行、监管等20条督查内容;县(区)从三个方面,明确落实县(区)内履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

目前,全市涉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正有序开展。(李祥 || 责任编辑 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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