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工作中,深化了‘三转’,纪委书记不再担任挂村领导和分管其他工作,为我们高质量履职提供了坚强的保障。”说起今年以来最满意的事情,宁洱县德安乡纪委书记感慨道。
乡(镇)纪委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最基层组织,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向群众延伸的关键一环。今年以来,宁洱县纪委监委针对乡(镇)纪委聚焦主业不够、业务能力不高、执纪能力不强、监督方式单一等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提高乡(镇)纪委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今年我们重点聚焦推进乡村振兴、厕所‘革命’、‘大棚房’整改、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关键点和环节,对镇上相关部门履职行为、执行结果和操作过程进行全过程再监督。”宁洱镇纪委书记表示,改革后效果明显,推动解决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为了解决乡(镇)纪委聚焦主业不够的突出矛盾,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该县纪委监委明确要求各乡(镇)纪委书记不再挂包联系村,让其从繁杂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纠正乡(镇)纪检工作越位、错位、缺位问题,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上来。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紧盯换届后乡(镇)新上任纪委书记业务能力不高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能力培训,4名乡(镇)纪委“小白”书记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等业务部室观摩轮训,并组织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业务骨干到各个乡(镇)巡回指导,让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在一线工作中提高知行合一、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聚焦主责主业为基层“充电蓄能”。
“刚接手纪委工作,业务很不熟悉,时常感觉本领恐慌。”德化镇纪委书记表示,通过到县纪委监委带案实战,进一步提升了执纪办案的基本理论素质,学会了基本工作方法及办案操作程序。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与各乡(镇)纪委采取结对帮扶的模式,由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与乡(镇)纪委结对,直接联系乡(镇),精准地对乡(镇)纪委进行常态化跟踪督促、动态化帮扶指导,助力乡(镇)纪委严格履职不跑偏。
今年以来,宁洱县乡(镇)纪委共办理案件69件,与去年同比提升 40.8%。下一步,宁洱县将继续在提升监督质效上下功夫,进一步创新创优体制机制,激发乡(镇)纪委内部潜力,推动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取得更大实效。(兰岚 || 责任编辑 廖翌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