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公布与施行,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的坚定决心,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日前,澜沧县纪委监委召开纪检监察干部大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全文公布并于当日起施行。该县纪委监委对学习贯彻《条例》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方式灵活、注重实效,第一时间通过“拉祜清风”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载体推送《条例》全文及权威解读文章,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条例》内容结合实际学思践悟,以学促知、以知促行。
“作为全面系统规范监察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条例》与监察法各章逐一对应,内容涵盖了监察权运行的方方面面。”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钟莹在交流讨论会上率先发言。
“生有涯而学无涯。”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开展“线上+线下”“集中+自学”“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学习掀起学习热潮,切实将学习效果融入日常监督当中。
“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察调查职责,依据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读到这些条文,该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干部刘思俊着实感到本领恐慌,必须不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不断夯实专业底子,补齐能力短板,更好践行监察人员职责使命。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条例》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在尊法学法用法上作表率。”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李圆圆说道,将准确把握《条例》的目的、背景、原则,准确理解条文内涵、精髓、要求,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监察机关的权力边界,构建了系统化、全方位的监督机制。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强化自我监督,严格自我约束,时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讲规矩、守底线。”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杨荣表示。
“督促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应‘不止于学,更重于行’。要在学习中充分尽责担当,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做好政治生态‘护林员’。”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创新学习方式,在学懂弄通上下真功夫,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促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罕珊 || 责任编辑 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