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采取“三个一”措施 抓实市直机关纪委工作

来源: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发布时间:2021/12/14 16:23:00

为切实履行《关于深化普洱市纪委普洱市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切入点,采取“三个一”措施,抓实市直机关纪委工作职责。

开展一次调查研究,为抓实市直机关纪委工作打下坚实基础。6月至7月,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采取随机调研等方式,对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十余个市直部门的机关纪委工作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机关纪委工作情况介绍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市直机关纪委人员配置、纪委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机关纪委在开展工作遇到的困难和困惑。

制定一项备案规定,加强市直机关纪委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开展调查研究和参考上级纪委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牵头制定并下发了《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试行)》,实行市直机关纪委自行查办的党纪处分案件向纪检监察工委实施备案制度,加强对各部门自行查办党纪处分案件的审核把关,核实办案程序是否合规、违纪事实认定是否有偏差、证据使用是否有错误、处分档次是否恰当等案件质量问题,进一步压实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维护党纪的纪法效果和党员的权利。

搞好一次专项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市直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能力。依托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机关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重点培训班等平台,召开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业务培训会,对市直机关工委下属基层党组织90余名市直机关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进行监督执纪问责业务培训,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中机关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不会开展谈话、不会调查取证等纪检业务工作实际难题,改变“不会干”“不善干”的困境,不断提升市直机关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水平。

四是下发一个“每月工作提醒”,压实市直机关纪委履职担当。针对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机关纪委或者纪检委员职责意识模糊、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力等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及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重点工作安排,采取“清单式”的每月工作提醒,列明每月机关纪委工作重点,简明扼要,简单易行,为机关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开展纪检工作指明方向,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职责,形成机关纪委工作一盘棋思想,服务中心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黄春江 || 责任编辑 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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