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拓宽监督渠道为纪检监察干部架上“不可为”高压线

来源:西盟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2/14 16:25:00

为拓宽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渠道,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西盟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西盟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据了解,《实施细则》对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监督对象、监督责任、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进行明确,其中包含5项工作制度,划设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用权的基本规则,严明了纪律“红线”,明确规定了纪检监察干部所有“不可为”的高压线。

“不准泄露、扩散有关调查问题的内容。”“不在公共场所谈论案件内容和情况。”

为了便于纪检监察干部精准贯彻执行,该县纪委监委将《实施细则》中的任务要求转化成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工作措施,明晰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紧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捍卫制度、落实决策、履行责任、行使权力情况,推动政治监督精准化、常态化。

这是西盟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成立以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严防“灯下黑”的一个缩影。通过紧紧抓住建章立制这个关键,健全完善上下统一、基本完备的制度体系,将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

“《实施细则》突出监督重点,督促不同年龄段不同特点的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该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介绍,纪检监察机关年轻同志对跑风漏气、打探案情等行为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知,年长一点的纪检监察干部也经常面临着被拉拢腐蚀的危险。《实施细则》把违规过问案件、跑风漏气、滥用职权、以案谋私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监督范围。

同时,针对日常监督短板弱项,在落实规定动作前提下,《实施细则》增加了纪检监察干部个人网络信息、对外出干部进行监督等自选动作,对纪检监察干部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八小时内外”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通过内外结合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管严治。

“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护短。”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动真碰硬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构建严密的监督体系,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安恩 || 责任编辑 马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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