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明确了纪委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这是对纪委工作的新定位,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纪委职能定位的内涵。”
1月10日,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召开周例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组长在会上作了学习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彰显我们党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对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能定位、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主要任务、队伍建设等做出系统规范,既明确了纪检干部的权限边界,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会议要求,全组成员要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做到学习与业务相贯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贯彻落实好《条例》,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履职尽职、担当作为,同时加强对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在日常监督中运用好12项监督方式,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要求自己,强化党纪条规、法律法规以及纪检监察基础理论、业务知识、技能技巧的学习,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我们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条例的执行者,接下来将反复学习、深刻领会,把学习有效运用到工作实践中,让纪检监察工作向着更科学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方向发展。”组成员在学习结束后有感而发。(黎付顺 || 责任编辑 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