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城县纪委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102件(次),同比增长30.77%。其中业务范围外44件(次),检举控告58件(次)。
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精准受理,不搞大包大揽,对44件(次)业务范围外的问题,逐一向信访举报人讲清楚、说明白应该到哪里反映。
从举报方式来看,以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为主。接收来信35件(次),占34.31%;来访33件(次),占32.35%;来电8件(次),占7.84%;网络举报25件(次),占24.51%;其他1件(次),占0.98%。
与2020年相比,群众对信访举报渠道的选择更加多元化。虽然来访数量有所下降,所占比例从50.00%下降到32.25%;但来信数量显著增加,所占比例从25.64%上升至34.31%;网络举报数量大幅增加,所占比例从7.69%上升至24.51%。
从被反映人职级来看,乡科级干部和农村干部是主体。2021年检举控告58件(次),其中反映乡科级干部25件(次),占43%;反映一般干部6件(次),占11%;反映事业单位干部4件(次),占7%;反映农村干部17件(次),占29%;其他6件(次),占10%。
与2020年相比,反映乡科级干部和农村干部的信访举报均有所增加,说明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依然突出,同时也能看到群众参与反腐的热情,但也需要加大宣传引导,防止乱举报、无事实依据的举报等现象。
从反映内容来看,违纪行为中,违反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行为数量较多。违反廉洁纪律行为9件(次),占检举控告数量的15.52%;违反群众纪律行为9件(次),占检举控告数量的15.52%;违反工作纪律行为7件(次),占检举控告数量的12.07%;违反生活纪律行为6件(次),占检举控告数量的10.34%。
从反映内容来看,职务违法犯罪行为中,贪污贿赂行为和滥用职权行为数量较多。贪污贿赂行为14件(次),占检举控告数量的24.14%;滥用职权行为8件(次),占检举控告数量的13.79%;玩忽职守类行为2件(次),占检举控告数量的3.45%;徇私舞弊类行为4件(次),占检举控告数量的6.90%;其他违法犯罪行为8件(次),占检举控告数量的13.79%。
与2020年相比,违纪行为数量减少7件(次),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数量增加19件(次),其中贪污贿赂行为数量增加12件(次)。
贪污贿赂行为中,以农村干部为主,反映的问题主要有村组干部贪污伐木补助款、土地出租资金,贪污茶叶补助款,贪污咖啡补助款,贪污群众惠农补助款,非法获得坚果种植、种粮补贴扶持款,非法占有集体土地,占用集体资金等等。 这些都是和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村级财务问题,如果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公开程序,势必会给村组干部留下以权谋私的空间,损害群众的利益。
新的一年,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健全完善“信、访、网、电”为主的信访举报平台,及时处理反映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信访举报,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努力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和一次办结率。加大跟踪督促问效,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得到加强和深化。(雷红艳 王希梅 || 责任编辑 马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