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警示教育直击人心 让党员干部拒绝酒后驾车

来源:思茅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3/07 17:54:00

日前,思茅区纪委监委组织干部职工到普洱市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开展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警示教育活动。

“作为公职人员,我后悔明知酒后不能开车,还贸然行事,最后不仅受到处分,还给组织抹了黑……”

当一个个因酒后驾车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映入眼帘时,大家的表情沉重而复杂,尤其是听到公职人员、事故幸存者和家属的警示语录时,部分人员甚至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泪。

此次活动采取身边典型案例分析、现场互动体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解,观看酒驾醉驾等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案例等形式,让纪检监察干部从惨痛的事故案例中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并增强纪法意识,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思茅区某学校教师杨某某,以为深夜没有交警查酒驾,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被给予开除党籍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针对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车问题,该区精心选取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车典型案例,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让大家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这是五分钟前喝的白酒,我们呼气式测试血液中酒精含量结果为480㎎/100ml。”现场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体验活动,没有开车的同志积极踊跃参与到活动中,让大家明白“一口酒”的酒精浓度和酒后驾车的危险性。

随后,大家来到视频观看厅,屏幕上播放着因酒驾醉驾等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发的一起起交通事故,让在场的纪检监察干部身临其境地感受到酒驾醉驾的惨烈。

“酒驾醉驾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作为党员、公职人员要加强自我管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牢“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行为,养成文明、安全驾驶的良好习惯。(旺珍  || 责任编辑 王熙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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