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班子、中层、职工三个层面入手,分清工作职责,理清工作流程,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直接责任三个方面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近期,澜沧县纪委监委抓好关键环节,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更加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该县纪委监委把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作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重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确保廉政风险“防得住”“控得牢”。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立足于风险排查,着眼于风险防范。”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介绍。
在工作中,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嵌入式”监督优势,通过从源头上介入驻在部门的“三重一大”等事项,准确把握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做到及早指出问题、及时处理,并引导驻在单位根据岗位职责、人员思想和工作等情况,全面、准确查找岗位和个人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在日常监督中强化对驻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驻在单位风险防控意识。
“我们明确了单位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岗位责任人为廉政风险防范责任人,分别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说道。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把各项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把听取各个层面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机制坚持好,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除加强监督检查外,该县纪委监委案件承办部门、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集中“会诊”,研究分析案件具体情况和案发单位政治生态,剖析案发原因,查找制度漏洞,提出可行性的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建章立制,强化日常风险防范。2021年以来,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9份,提出建议54项。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动态的任务,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认识的不断深化还需要不断补充和完善。”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持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日常监督,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发生,促进政治生态持续健康发展。(罕珊 || 责任编辑 廖翌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