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以案件评查“把脉问诊” 精雕细琢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来源:镇沅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4/18 18:20:00

“这份谈话笔录中无谈话人、记录人签字,无被谈话人职务,谈话通知书未盖章。”“立案决定书文书标题不规范,谈话人与被谈话人签字顺序颠倒。”

日前,在镇沅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评查组一针见血指出某乡(镇)纪委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瑕疵、漏洞。

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案件质量是关键。近年来,镇沅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规范提前介入、证据审核、沟通协调等事项,从源头抓好案件质量。此次评查,通过“1+2+N+1”的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协助模式,组织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及派驻机构54人参与,由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指导、纪检监察室牵头,采取“互评互查+边评边讲”的方式开展评查,坚持以评促改、以查代训,促进办案质量和人员素质“双提升”。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效,我们改变了以往的评查方式,立足以查促改、以案促治、新案精办,通过提前‘复盘’案件,以重点抽取、类别全面、个别‘点题’的方式开展。”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此前案件质量评查主要以案件质量合格验收为导向,对全部立案案件集中评查,容易出现工作量大、工作质效不够高、案件质量达标容易创优难等问题。

此次案件评查按照“室组地”机制,坚持优势互补、繁简分流、难易结合原则,将评查人员分为六组,各组将随机抽取的受评案件材料集中交叉互评。评查中,各组参评人员围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规等方面,参照评查标准进行全方面评查,指出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严肃整改。

“通过‘点对点’对案件逐一‘找茬挑刺’,以现场‘晒’、当面‘评’的方式,更能原汁原味反馈评查发现问题。”

“我们对每一起案件开展‘解剖麻雀式’会诊,共同查找不足、认真分析原因、‘一对一’研究整改措施,对推动案件质量提升有很大帮助。”参与评查的乡(镇)纪委书记纷纷表示。

同时,为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该县纪委监委对乡(镇)办理的立案件全部进行审核把关,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专题会诊”,并进行同步评查,将评查结果与乡(镇)纪委年度考核评分结合起来,推动以查促改。

“我们将以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全县案件质量评价管理机制,形成县、乡(镇)两级案件‘抽样查’,重点领域‘提级办’,日常监督‘定期评’,职务犯罪案件‘专项督’工作格局,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秦逍遥 高闻忆  || 责任编辑 廖翌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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