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来源: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2/05/26 10:24:00

为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普洱实践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要求,积极营造优质高效、安全稳定、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市纪委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围绕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紧扣市法院审判执行职能,立足监督职责定位,强化监督保障执行。

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结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三个工作法”,在市法院诉讼服务、审判执行、服务企业等监督方面持续发力,为招商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督促市法院相继出台了《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十一条措施》,内容包括完善涉企纠纷解决机制、建立法官直接联系企业制度、开设涉企纠纷办理绿色通道、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助力缓解市场主体融资贵融资难问题、严惩破坏营商环境犯罪等。

同时,依法惩治腐败,严惩涉及市场主体证照颁发、项目审批、贷款发放、税收征管、招标投标中的职务犯罪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5月25日,普洱市政法机关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十一条措施》进行公开发布,并承诺坚决兑现承诺事项,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将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每项措施落实落细。(李克  || 责任编辑 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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