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开车的代价太大了!我不仅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还受到党纪处分,影响了单位的形象……”日前,在收到澜沧县纪委监委送达的处分决定书时,某县直单位一名干部后悔不已。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结合节日期间酒驾醉驾高发等特点,着力整治和遏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饮酒驾驶机动车违纪违法行为,澜沧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集中开展“知敬畏、严自律、强作风”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县党员和公职人员中集中开展为期15天的“知敬畏、严自律、强作风”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以“零容忍”态度“亮剑”酒驾醉驾行为,构筑酒驾“防火墙”,打好酒驾醉驾“持久战”。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议传达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在压实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从严从快、重拳治理酒驾醉驾行为。与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联动机制,形成全网工作合力,严肃查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酒驾醉驾行为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推杯换盏、觥筹交错极易成为利益输送、互通款曲和搞小圈子、团团伙伙的媒介。”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介绍,将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坚持深挖彻查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交换、请托办事等问题,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坚决清除隐藏在人情往来背后的腐败,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作风温床。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持续发力,加强日常监督,把党员干部酒驾行为纳入重点监督内容,把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融入日常工作和“八小时以外”,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澜沧县党员、公职人员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在思想上架起“高压线”增强自我约束,强化自律意识。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加强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震慑,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强烈信号。通过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党员、公职人员的守法、守纪、守规意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培育党员、公职人员的良好作风。
2022年,澜沧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73件。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人,正在办理22件,通报曝光14批37人。(杨佳彦 || 责任编辑 廖翌含)